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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姑娘靠他更近,抱着他,笑了笑,“不怕。”
血云碰了碰下小姑娘脸颊,将她搂在怀里,盖上被子,“睡吧。”
“好,”朝露靠在他心口,轻声应道。
第二天早晨时,平莺和方清予醒的很早,天刚蒙蒙亮时,因着昨晚受了伤,挨了揍,一晚上两人都没怎么睡好,只浅眠了两个时辰。
方清予来到平莺屋里时,顿了顿,还是张了口,“主子,还动手吗?”。
平莺正在收拾包袱,闻言,瞪了他一眼。
“嫌自己不够命长,是吗?昨晚还是拖了那丫头的福,捡了一命。”
要不是朝露那么一阻挡,那时的两人已经魂归西天了,更别说还能安稳在这里站着。
“就这么放任它在这里了吗?”方清予皱了皱眉,觉得还是不太妥当,“没有别的办法了吗?”。
“它生活在这里挺好的,有那丫头看着,估计也不会出什么事,”平莺一提包袱,扔给还在想事情的护卫。
先前见到血云时,心里的担忧盖过了一切,现在细细想来,血云一开始也没有动手,是因为那小丫头的缘故吧,虽说她也没见过机甲能与人产生什么联系,但是世界不大无奇不有,现在朝露与血云的关系已经摆在了她面前,姑且相信一下吧。
方清予点点头,想起昨晚毫不犹豫救他的女子,说道,“下一次有危险的时候,主子先走就好。”
“说什么胡话呢,你与我一同长大,自是要救得,我可不是绝情之人,”平莺拿过纸伞,推开门,走了出去,“走吧,再不回去,怕是过不了两天,奚锦就自动出现在我们面前了。”
长途跋涉,找人这件事,奚锦比他们两人擅长,小时候三人一起捉迷藏时,奚锦找人时,一找一个准。
方清予关了门,跟了上去,“主子,回去时给她带些好吃的吧。”
平莺撑开纸伞,细小的雨珠打在上头,淅淅沥沥的声音,很是好听。
“这个你放心,她那馋嘴不帮点回去的话,怕是又要埋怨我了。”
方清予带上斗笠,与她一同出了院子。
不多时,两人的背影消失在了远方。
半个时辰后,朝露醒了过来,一睁眼,便是发现,血云正盯着她看。
小姑娘笑了笑,轻轻捏了捏他脸,道,“早啊。”
“早,”血云仍由她捏着,也不反抗。
半晌后,朝露才慢慢起身,掀开被子,穿好外衣和鞋子,走了出去,转个弯,来到方清予和平莺休息的屋子,敲了敲门,“莺姐姐。”
昨晚她决定那么一救他们的原因,是因为那时,平莺完全有机会将她当作筹码,却没有那么做,二来,一开始误以为她也不知血云的身份,做了提醒。
“莺姐姐,在吗?”。
无人应答后,她推开了屋子,走了进去,屋里的陈设与之前一模一样,就连床铺上的被子都装进了柜子里,没扣上锁,露出了一丝缝隙。
朝露扣上锁,目光转悠着各处,落到桌上时,发现了刚才一进来,就被她忽略的五两银子和一张字条。
小姑娘上前拿起字条,看去。
“出门在外,身上没带多少银两,这一点你收着,去医馆时,想必也用得着。”
“虽不知道该不该说这句话,姑且还是说了吧。”
“它虽然不会伤害你,可不代表之后你没有危险,暗地里,总有人会因它来到这里,你若是想清楚,最好还是丢了它,图个清净,比什么都好。”
朝露收好银子,关了门,来到灶房的火炉前,将纸条丢了进去,烧了个干净。
微风从门处袭来,吹起了门口,一动不动,站着的男子一片衣角。
小姑娘望过去时,不自觉笑了下,从相遇之时到现在,既然他从未离开,她也会寸步不离。
在她眼里,血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,不是一具机器。
一早清晨下起来的小雨就没停过,小山村里,一下雨就不能往哪儿去,只能待在家中。
倒是下午,雨势渐小,天气昏暗的时候,谈颂撑着把伞,来了这里。
一见小姑娘,就道,“小小,他们走了吗?”。
“一早就走了呢,走得可快了,”朝露回道。
“那我便放心了。”
谈颂说完,撑着伞就离开了院子,雨幕里,几下就看不到他背影了。
“等谈颂儿娶亲之时,去长安看看吧,”朝露坐在火堆前,鼓着腮帮,嘟囔道。
既然不管血云在何处,都有潜在危险的话,那去人多的长安城,如果能买一间小庭院,两人待着也挺好的,人多也不容易被找到,不像是这个小村子里,一打听就知道她住在这里。
虽说,看着血云很厉害的样子,可她心里总是有些不安。
因着想着血云的事情,朝露一整天都恹恹的,晚间蒸了米饭,吃了一碗,辣白菜炒腊肉被辣的面红耳赤,就都来精神了。